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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行業資訊
關于漢中市科技創新企業獎勵補貼政策匯編整理,那么如果漢中市漢臺區、南鄭區、城固縣、洋縣、西鄉縣、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留壩縣、佛坪縣企業想要申報文中所提及的獎補扶持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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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各類科技人才發展
????(一)漢中市加強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獎補
1.漢中市支持高層次人才科研攻關。市本級科技計劃資金支持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領銜建立企業技術研發中心,開展科研攻關等,對符合條件的優先給予科研項目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平臺,給予科研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2.漢中市鼓勵人才及其團隊在漢領辦企業或通過技術入股合辦企業。對新成立的科技型企業近3年內主營業務年收入首次超過500萬元,按照其貢獻程度一次性給予人才及團隊最高20萬元獎勵。允許科技創新人才及其團隊在科研院所和企業間雙向兼職,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員、科研團隊帶科研項目和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其離崗創新創業期限最長可為6年。支持企業自建科技創新平臺,企業新組建的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經市級以上科技管理部門認定后,一次性給予主持人及團隊成員最高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
3.漢中市支持博士后來漢創新創業。凡在我市創辦企業并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經申請,在省財政50萬元補助資金基礎上,再由市財政一次性給予該企業10萬元補助資金。對具備法人資格,經營運行狀況良好,規模處于國內、省內或市內同行業前列,并具有專門的科研機構和博士后創新研發科研項目的企業,積極支持鼓勵申報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基地,爭取國家和省級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對建成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基地,在上級獎勵20萬元、10萬元的基礎上再分別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3條自《漢中市促進勞動力和人才流動二十條措施(試行)》(漢辦發〔2021〕3號)
4.漢中市鼓勵各類企業、產業園區創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建成院士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5萬元建站資助,專家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建站資助。
自《關于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的若干措施》
????(二)漢中市落實科技人才稅收、生活補貼、安居、生活保障等政策
5.漢中市加大高層次人才個稅獎勵力度。企業全職引進的高端、產業發展急需人才等,在漢中市繳納的年個人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3年內由財政部門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留存部分,經審核后予以全額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
6.漢中市發放生活補助。對全職引進到我市各類企業就業,繳納社會保險并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給予15萬元生活補助。對來我市自主創業和在企業就業的全日制碩士或“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40歲),給予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期限3年。企業新錄入的全日制研究生或“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政府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予以補貼,期限3年。漢中籍高校畢業生。陜理工畢業生在本市自主創業或到企業就業時間1年以上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再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畢業生5000元、陜理工全日制本科生3000元。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對符合柔性引進條件的全日制碩士及以上高校畢業生,每人每年給予省內1萬元,省外2萬元交通補貼。上述均為首次在漢創業就業。(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
7.漢中市提供安居保障。采取政府新建、購買、租賃以及用人單位籌建等方式,積極推進人才公寓建設,提供一批交通生活便利、安全的公共租賃住房。來我市自主創業或在企業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含漢中籍畢業生)且無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住免收5年租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及“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入住,第一年房租給予全免,第二、第三年分別收取20%和50%房租。經認定為柔性引進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免費入住。對自行租賃住房的全日制研究生給予房租補貼,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碩士每人每月1000元,期限2年。(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
8.漢中市落實其他生活保障。對全職引進以及柔性引進到我市的各類企業就業的全日制碩士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包括“人才池”審定備案的各類人才,提供生活補貼、科研項目申報社會保險、子女教育需求、配偶擇業、戶籍辦理等代辦項目,由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專崗全程代辦。(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各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區政府)
????(三)漢中市支持科技人才培養選拔、開展科技服務
9.漢中市支持校企合作培養儲備人才。建立人才數據庫,形成多層次、專業門類齊全的“人才池”,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政策咨詢、項目對接、技術攻關、資金支持以及管理升級,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共享人才服務。引導我市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重點領域的企業深度參與院校人才培養,開展技能人才定向、雙向、定制培養和儲備,為企業長期精準輸送所需技能人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委編辦、駐漢各高校)
5-9條自《進一步鼓勵和吸引高校畢業生在漢就業創業的十五條政策措施》(漢辦發〔2020〕24號)
10.漢中市實施“漢中市新時代311人才”選拔培養計劃。深化人才強市戰略,選拔培養一批政治素質好、專業水平高、社會貢獻大的第一、二、三層次拔尖人才。每人每月按第一層次3000元、第二層次2000元、第三層次1000元發放津貼。鼓勵和支持培養對象承擔國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項目、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等項目。培養期內,對列入第一、二層次的培養對象,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科研項目資助,對第三層次不超過20名的培養對象給予5萬元的科研項目資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1.漢中市實施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完善漢中市科技特派員服務體系,擴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水平,設立科技特派員專項資金,實現科技特派員工作跨越式發展。鼓勵支持科技特派員攜帶技術、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深入基層開展創新創業服務。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自然人科技特派員每年補貼5000元,法人科技特派員每年補貼3萬元,對表現優秀的科技特派員給予專項計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0-11條自《漢中市促進勞動力和人才流動二十條措施(試行)》(漢辦發〔2021〕3號)
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四)漢中市推進高校院所轉化成果
12.漢中市建立市場導向的科技成果定價機制。利用財政性資金資助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可由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的項目完成人自主決定轉讓、許可、作價投資。自主決定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應當通過協議定價、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市場化方式確定價格。通過協議定價的,由研發團隊主持公開詢價,談判確定成交價格,無需經過單位審批,但應在本單位公示。(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3.漢中市省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職務發明成果,由成果完成單位人實施轉化的,將不低于轉化凈收益的80%獎勵給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轉化凈收益的10%獎勵給為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職務技術成果2年內未轉化的,省級主管部門組織采取掛牌、拍賣等方式實施轉化,將不低于轉化凈收益的75%獎勵給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轉化收益5%獎勵給為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3年內仍未轉化的,經省技術審查機構評估后,定期對外發布,依法實施強制許可,向省內企業轉移轉讓,專利維持費用不再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4.漢中市鼓勵高等院校、研發機構成果完成人創辦企業,可推薦申請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支持。股權退出時,按照原值加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利息優先回購給創業團隊。對就地成功實施轉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推薦省科技廳納入雙向補助,根據產業化規模和納稅總額,給予成果供給方和吸納方總額合計30%、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后補助或貸款貼息。(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漢中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15.引導企業積極融入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通過秦創原漢中科創中心以委托開發、技術轉讓、獨占許可、技術入股等方式引進高校院所專利技術成果,在漢中本土進行轉化孵化,爭取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6.漢中市加大科技成果股權和分紅激勵。探索建立適應無形資產特點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考核機制,賦予國有科研事業單位對科技成果的自主定價權與分配權。對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對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包括職務發明成果)轉化、轉讓收益歸屬研發團隊所得比例不低于80%,收益用于人員激勵的部分可直接發放給個人,不計入工資總額基數。(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域內各高校)
17.漢中市創新平臺產出的科技成果由企業轉化的重大產業化項目,轉化成果新增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擇優推薦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領導小組,給予實施轉化企業500萬元以內補助,主要用于項目設備購置。對產出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優秀新產品,推薦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領導小組給予產品銷售額不超過10%、100萬元以內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8.漢中市重大應急共性技術攻關可專項推薦省科技廳申請科研經費。其他揭榜掛帥項目以企業自籌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為主,根據供需雙方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核定揭榜掛帥項目科研經費總額,推薦省科技廳按照不超過科研經費總額3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2-18條自《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政策包(總窗口)》整理制定
三、支持科技創新
????(六)漢中市支持制造業創新發展
19.漢中市鼓勵技術創新。對新認定國家級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企業100萬元;對中央和省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業來漢設立科研、檢測實驗機構等平臺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對當年開工當年投產且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并納入統計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一次性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20.漢中市扶持企業做大。對首次納規入統的工業企業,在省上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10萬元;對產值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且上繳稅費總額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5%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層100萬元、200萬元;對率先實現倍增目標的產值過1億、10億元以上企業,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層50萬元、100萬元;對市內工業企業參加政府組織的各類展會,給予運費、展位補助;對通過認定和考核的重點產業發展聯盟每年給予工作經費補助。(責任單位:工信局)
21.漢中市加強示范引領。對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智能制造、綠色工廠(園區)、工業強基、工業互聯網示范企業或平臺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以及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平臺)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首次取得軍工“三證”之一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22.漢中市支持招商引資。對新引進的投資5億元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按時竣工投產并納入統計后,一次性獎勵引進縣區(園區)100萬元;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含本地企業新建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扶持政策;對戰略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類企業租賃標準化廠房的,項目投產后,前三年免租金,后兩年租金減半。(責任單位:工信局)
23.漢中市推動園區升級。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3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省級工業集中區,分別獎勵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綠色載體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建三層以上標準化廠房并按計劃完成竣工驗收的工業集中區,按100元/平方米給予園區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主動退城入園的企業,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24.漢中市降低融資成本。對本地通過合法金融或類金融機構融資(需還本付息)且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億元以上的制造業擴能升級項目,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貼息支持。對在主板、創業板或科創板首次上市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首次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在上市前分階段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工信局)
25.漢中市設立突出貢獻獎和先進縣區激勵獎。設立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為工業倍增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優秀企業家;對獲得全市年度發展循環工業考核先進縣區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工業強縣”的縣區,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2025年前完成工業倍增目標的縣區(園區),按其產值在全市總量占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19-25條自《關于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現工業倍增的實施方案》(漢辦發〔2021〕7號)
(七)支持產業園區創新發展
26.漢中市支持各類產業園區圍繞產業發展重點,梳理產業鏈、創新鏈,列出技術需求清單,精準組織科技攻關和技術引進。圍繞園區主導產業申報漢中市特殊產業鏈項目,爭取省廳科技計劃項目支持。
27.漢中市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向產業園區聚集,培育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后補助獎勵。
28.漢中市支持園區組織共性關鍵技術攻關,積極申報中省市科技計劃項目,對獲得國家和省重點支持的重大項目,市本級給予一定是資金配套支持。對圍繞我市“六大產業”領域申報的市本級科技資金計劃項目,同等條件下向園區重點傾斜。
29.漢中市明確園區內企業研發投入獎勵標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規上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增幅應高于年度銷售收入增幅的1%,研發投入強度高于4%;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強度應高于6%或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超過3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收入總額的60%以上。對達標企業超過規定標準部分,按其實際發生額的20%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30.漢中市支持企業自建企業研發中心或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鼓勵園區內企業建設“四主體一聯合”新型研發中心、將企業研發中心建在高校,對達不到省級要求規模的,經市科技局認定批準后,擇優給予不高于10萬元的資金支持。
31.漢中市支持園區建立科技投資基金,緩沖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研發投入不足問題。市本級設立的漢中綠色循環發展投資基金,同等條件下優先向園區傾斜。在園區內大力推廣創新券,對大型科研設備擁有方與使用方申請省科技廳雙向補貼,引導鼓勵高校、院所為創業者和企業提供各類創新技術服務。
32.漢中市鼓勵支持園區聯合市域內高等院校、事業研究單位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設立“專利池”,并成立“專利池”管理委員會。進入“專利池”的專利成果以使用權許可方式在聯盟成員間共享共用,聯盟成員按照一定比例獲取成果轉化后的收益。省上每年給予專利持有單位50%的專利年費補貼,并根據專利轉化和共享情況給予一定的后補助。市上對專利轉化先進單位,優先給予市級科技項目立項支持。
33.漢中市鼓勵和支持省內外科技成果在漢中各類園區實施轉化。以企業和項目為主體,對已經成功實施轉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實施雙向補助。根據產業化規模和納稅額,申請省上給予成果供給方和吸納方總額合計30%、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后補助或貸款貼息。對企業自主研發并投產市場的首臺套產品,按首臺套產品銷售價格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4.漢中市支持園區集聚創新創業人才。高校畢業生入駐園區創業,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房租、水電氣費用、網絡設施費用減免,免費提供創業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
26-34條自《關于支持產業園區科技創新發展實施意見》漢市科發〔2018〕16號
(八)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
35.漢中市對省科技廳備案的瞪羚企業,省市科技管理部門將在項目申請、高新企業認定、創新平臺建設、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方面對瞪羚企業給予重點支持。瞪羚企業實施的科技項目,將優先推薦申請漢中市綠色循環發展基金支持;優先推薦陜西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支持,優先推薦進入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便捷貸款審批通道。
自《漢中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漢市科發〔2018〕17號)
36.漢中市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上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補貼。
37.漢中市科技創新券補貼政策助推創新創業。鼓勵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團隊購買相關科技服務或使用各類科技資源,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1)使用大型儀器設備、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等共享、共用儀器設備(平臺),購買成果評價等技術創新服務,每個單位給予不超過5萬元補貼。
????(2)對科技成果在市內轉化的,對成果吸納方式按成果交易額不超過5%,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5萬元獎勵。
????(3)支持市級以上科技創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入駐企業(團隊)購買各類孵化服務或科技服務。
????(4)支持金融服務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或科技創新創業人員和團隊融資提供資產評估、擔保、保險、法律、財務等服務業務。
36-37條自《漢中市科技創新券運行管理暫行辦法》漢市科發〔2019〕32號
????(九)漢中市支持返鄉創業企業發展
38.漢中市市財政設立1000萬元創業資金,支持返鄉創業融資。發揮涉農整合資金和財政扶持資金引導作用,對返鄉領(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獎補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
39.漢中市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返鄉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設立五年優惠期,前三年對企業予以全額補助,后兩年減半補助。對入駐創業示范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等場所或租用各類園區標準化廠房生產的返鄉創業企業,對其前三年房租適當給予減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40.漢中市提供金融支持。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平臺優先為返鄉創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建立完善銀行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險公司等多方面參與的市場風險分擔機制。對有資金需求且符合條件的返鄉人員,個人創業期間可享受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可享受最高1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的可享受最高300萬元份貼息創業擔保貸款。(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41.漢中市實施營銷補貼。支持具備條件的返鄉創業企業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設立漢中名優地產品牌店、展銷專柜(區)等,對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房租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返鄉創業企業參與消費幫扶,同等享受當地獎補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
38-41條自《支持返鄉企業推動鄉村振興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漢辦發〔2021〕8號)
????(十)漢中市鼓勵企業進入資本市場
42.漢中市大力發展創投資金。積極引進大型股權投資基金,大力培育本土股權投資機構,建立政府性股權投資基金;制定對我市種子期和成長期企業的股權投資規劃,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戰略性投資。引導產業投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各類基金投向本市優質上市后備企業。(責任單位:市投控集團)
43.漢中市加大上市中介激勵。支持各中介機構為我市企業提供上市培訓、輔導和再融資服務。對于主辦券商保薦的轄內企業在滬深交易所成功上市或將非轄區內上市公司注冊遷入我市的,完成1家,給予主辦券商500萬元獎勵、主辦會計師事務所50萬元獎勵、主辦律師事務所50萬元獎勵,獎金用于獎勵具體項目團隊人員;對于主辦券商推薦的我市企業在“新三板”精選層成功掛牌或將非轄區內在新三板精選層已掛牌企業注冊地遷入我市的,每完成1家,給予主辦券商100萬元獎勵、主辦會計師事務所10萬元獎勵、主辦律師事務所10萬元獎勵,獎金用于獎勵具體項目團隊人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4.漢中市加大企業上市獎補。凡在我市注冊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以下獎勵:
(1)對在境內A股市場培育上市的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與券商簽訂上市輔導協議后,補貼200萬元;向交易所申報IPO資料,并取得上市核準批文后,獎勵300萬元。
(2)對在新三板精選層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成功轉板上市的,再獎勵300萬元。
(3)對借殼上市,或在境內收購本市以外上市公司,并將上市公司注冊落戶在我市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4)對在紐交所、納斯達克、港交所成功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5)對在境外其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企業,根據上市及融資情況,采用“一事一議”方式進行獎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四、加快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漢中市支撐科技金融機構發展
45.漢中市支持金融機構入駐。吸引和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到漢中設立相關機構。
????(1)漢中市銀行業機構。對引進或新設立的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按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單家機構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引進的直屬總部的區域性銀行機構,或隸屬總部的單設金融配套服務機構,銀行業機構市級分行,臺資、外資銀行,一次性給予開辦經費補貼100萬元;對在我市新設立支行的機構,一次性給予開辦經費補貼50萬元;對于域外銀行業機構或漢中本地銀行業機構在漢設立的村鎮銀行一次性給予開辦費補貼100萬元。
???(2)漢中市保險業機構。對引進的保險業機構在漢中設立總公司,按其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單家機構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引進的二、三級分支機構(市級機構)、四級分支機構(縣區級機構),一次性分別給予開辦經費補貼50萬元、30萬元。
???(3)漢中市證券業機構。對引進的證券業機構在漢中設立總公司,按其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單家機構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引進的分公司或總公司單獨設立的金融配套機構,如:投行部、研發中心等,一次給予開辦經費補貼100萬元;設立支公司或營業部,給予一次性開辦經費補貼30萬元。
????(4)漢中市基金管理公司。對引進或新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在漢中轄區內募集投資規模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補貼200萬元;募集投資規模達到5億元以上的,再補貼200萬元。對市外新引進或新成立且經主管部門備案的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企業(合伙制企業)、風險投資企業,在漢中轄區內投資規模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補貼100萬元,投資規模達到1億元及以上再補貼100萬元。
????(5)漢中市其他金融及中介機構。對新引進或新設立注冊在漢中并納稅的信托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法人金融機構,在我市年納稅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100萬元。對引進或新設立注冊在漢中并納稅的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商業擔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機構已經國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法人機構,在我市年納稅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6)漢中市辦公補貼政策。新入駐金融機構在漢中市內新建辦公用房的,按照土地出讓價格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購買辦公用房的按購房契稅全額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7)漢中市高管激勵政策。對新引進或新設立的年納稅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金融機構,其高管按本人每年度上繳個人所得稅(市縣留存部分)給予一次性全額獎勵;在漢中市新購置住房的給予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10萬元;在漢中市租房的免費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適齡子女入學公辦學校的,參照《漢中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執行。
????(8)漢中市政務支持政策。對新設立的銀行機構給予政府相關開戶及一定的財政性資金存儲支持;并提供各項綠色審批便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等)
????(9)漢中市招商獎勵政策。引進國有股份制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入駐漢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由市財政給予不高于10萬元的獎勵,用于獎勵單位有功人員。
????(十二)漢中市支持企業融資
46.漢中市支持企業融資,持續讓費讓利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向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分層次實施差異化精準降費政策,對融資擔保金額在500萬元及以下、500萬元至10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業務年化擔保費率由1%、1.5%、1.5%降至0.5%、0.8%、1%;對低風險的融資擔保及非融資性擔保業務進一步減、免擔保費用;在財政貼息政策支持下,協調銀行機構降低貸款利率,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資信擔保公司)
47.漢中市擴大抵質押登記服務范圍。開通預售房抵押、農村流轉土地經營權、特許經營權等權利類質押業務辦理。搭建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股權質押、動產抵押融資銀企對接平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48.漢中市支持銀行機構不斷擴大信貸規模。設立再貸款專項貼息資金,鼓勵域內各銀行業運用好再貸款工具,確保信貸份額不斷提升。對使用央行資金的地方法人機構向科技企業提供貸款的,給予相應的金融機構1%貼息激勵,降低實體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責任單位:人行漢中市中心支行)
49.漢中市支持生態經濟發展。鼓勵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開展水權、林權等使用權抵押、產品訂單抵押等綠色信貸業務,鼓勵銀行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中長期貸款的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資成本。探索生態產品資產證券化路徑和模式,加快EOD國家試點項目申報和實施,充分利用EOD項目融資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50.漢中市強化科技企業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要著力強化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不同生命周期科技企業的差異化支持。拓寬抵押品范圍,加大對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信貸投放。(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42-50條自《漢中市加快金融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等系列文件(漢辦發[2021])
(十三)漢中市支持知識產權機構服務
51.漢中市支持創新平臺創新服務載體開展技術服務工作。
????(1)知識產權服務類。年提供服務數量不少于300家次,且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次。
????(2)標準化服務類。提供服務數量不少于10家次,且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次。
????(3)技術轉移服務類。促成技術作價入股、衍生創業、轉讓、許可、開發、咨詢與服務,以及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獲得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的實際發生額不少于20萬元,服務創新平臺企業不少于2家。認定為轉移轉化人才培訓基地的技術轉移服務類平臺當年舉辦培訓活動不少于2期,每期培訓不少于24學時,年受訓人數不少于50人,受訓者80%以上為非主辦機構內部人員。
????(4)檢測認證服務類。提供服務數量不少于100家次,且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次。
????(5)科技軍民融合創新類。符合軍民融合雙創服務方向,為企業提供軍民融合創新創業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軍民融合科技服務方向,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20家次(含實驗測試、對接咨詢等);軍民融合成果轉化方向,成果轉化不少于2項;軍民融合協同創新方向,至少形成1項成果或推動1個項目落地。
符合條件的創新服務載體,經市科技局考核通過后,按照每家機構每年度不超過5萬元額度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自《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政策包(總窗口)》整理制定
????(十四)漢中市支持眾創孵化機構發展
52.漢中市被評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給予基地30萬元一次性一次性獎補,每個企業孵化成功或存活1個創業實體,給予基地不超過1萬元獎補;每帶動1人就業,給予基地不超過3000元的創業孵化項目補貼;每個創業孵化基地每年享受創業孵化項目補貼不超過200萬元。對市本級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新業態雙創平臺,擇優給予5-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及各縣區政府)
自《進一步鼓勵和吸引高校畢業生在漢就業創業的十五條政策措施》(漢辦發〔2020〕24號)
(十五)漢中市支持技術轉移轉化機構
53.漢中市支持大中型企業創辦企業職工培訓中心,鼓勵各類企業對在崗職工開展在崗培訓、崗前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以工代訓等培訓模式,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54.漢中市支持大中型企業、技工院校技能領軍人才牽頭創辦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支持企業內部符合條件的技能型人才牽頭創辦技能大師工作室,將培育高技能人才和技術創新相結合,圍繞企業生產開展技術創新,培養創新型、實用型專業人才團隊,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分別按每個500萬元、20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按每個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53-54條自《漢中市促進勞動力和人才流動二十條措施(試行)》(漢辦發〔2021〕3號)
55.圍繞科技條件平臺支撐和保障能力建設,支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實驗動物、自然科技資源等科技基礎條件平臺的建設、維護、升級改造及共享服務;支持科技情報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建設科技信息共享平臺,提供科學數據、科技信息檢索與查新、科技情報分析挖掘、知識產權咨詢、科技智庫等開放共享服務。